代理合约
甲方:东莞市创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:____________________
地址:东莞市厚街镇南五 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
电话:0769-85961400 85986092 电话:____________________
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,签订此合约。
1.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的代理,产品是指液晶显示屏。以下简称产品。
2.甲方以双方商定合理的价格给乙方提供产品。
3.对甲方的产品,乙方可得到甲方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。
4.乙方在每月二十五日前须向甲方提供下月乙方的销售计划,以便于甲方安排生产。
5.乙方销售额不得低于______万元人民币/月,欠甲方货款不得高于____万元人民币/月。
6.甲方对于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客户,甲方具有知情权。但不得干涉乙方与客户的关系。
7.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代理其它公司产品,或进行其它违规违法行为。
8.对于同一客户的同一产品,乙方与甲方或甲方其它代理发生冲突的,以先联系者为先,另一方不得与其竞争。
9.未尽事宜,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。
9.此合约自签订日期起有效期为1年。
10.双方如有违约的,合约自动终止。另一方有权追求违约方的经济,法律责任。
甲方:(盖章签字) 乙方(盖章签字)
日期: ____年___月___日
寻求合作
联系电话: +86-769-85961400 85986092 85580801 859108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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